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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客户定位
(一) 信贷业务客户标准
1、"新三板"(拟)挂牌(拟挂牌企业指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券商签订挂牌辅导相关的协议或合同的客户);
2、企业经营年限2年(含)以上;
3、企业经营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持续盈利,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符合科技文创金融培育类客户标准的可突破此限制);
4、企业经营成长性良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或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
5、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 杭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其他服务客户标准
针对资本市场服务,客户需满足"新三板"已挂牌或拟挂牌(已与券商签订挂牌辅导相关的协议或合同)的要求,具体要求根据不同业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信贷产品和服务
"新三板"客户信贷业务主要以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短期融资品种为主,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基准利率。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客户或第三人以其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针对"新三板"挂牌和拟挂牌企业,杭州银行目前可接受发明专利权质押(该发明专利已应用于企业主要产品并处于保护期内),质押率最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