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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市场层级定期调整时间安排的通知
2021-04-16 A - A +

 

股转系统公告〔2021〕423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拟于2021年4月30日启动市场层级定期调整工作,现就相关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国股转公司将于2021年5月6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统一门户—分层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分层系统),向主办券商发送经初步判断符合创新层主要进入条件的基础层挂牌公司和触发定期降层情形的创新层、精选层挂牌公司名单及相关信息。

主办券商应当于2021年5月10日17:00前核查确认相关名单及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经与挂牌公司确认进层意愿后填写核查结论并完成提交。

全国股转公司在主办券商完成提交后,将根据《分层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发布初筛名单、接受挂牌公司异议等程序,并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发布2021年市场层级定期调整决定。

如遇特殊情况须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分层调整申报的,具体流程将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鉴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相关工作的影响,挂牌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并自行对其胜任能力进行评估确认后,即可提交进入创新层的申请。

(二)关于合格投资者人数。挂牌公司应当在应用市场下载“中国结算”APP,查询实时合格投资者情况(相关数据供参考),尤其关注挂牌公司原始股东、通过发行方式进入的股东交易权限开通情况。挂牌公司对合格投资者人数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取得股东名册,结合“中国结算”APP查询结果,联系相关投资者与其开户或托管证券公司(即为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核的证券公司)沟通确认。

(三)关于董监高信息报备。挂牌公司应当确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备信息完整、准确且及时进行更新,如因上述报备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影响市场层级定期调整名单准确性的,相关责任由挂牌公司自行承担。

(四)关于发行融资和公司治理制度。挂牌公司应当在提交进入创新层的申请前完成发行融资,公司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16日